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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调清退安排问题

时间:2025-02-25|栏目:杭州西湖区刑事律师|
针对您提出的借调期间被清退是否有经济补偿的问题,首先需明确的是,借调并不改变员工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若借调期间因非员工个人原因(如借调单位业务调整)导致员工被清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若单位无法提供原岗位或类似岗位,或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依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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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调员工被清退时,应确保合规操作。首先,需明确清退原因,并与借调员工沟通确认。若因借调单位原因需清退,应提前通知原单位及员工,并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如适用)。同时,协助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工作交接、社保转移等,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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